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金融创新发展为契机,“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为主导思想,培养熟练掌握工具知识和其他相关领域知识,同时具备扎实经济理论基础和丰富金融专业知识,了解金融理论前沿、金融实践发展以及金融活动基本流程,能够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金融活动、处理金融业务,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面向西部、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很好适应各类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相关金融业务工作的创新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习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金融学、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相关讲授与训练,具备在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素养与能力,充分体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完整性。依据教育部金融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结合行业、地域发展需求和专业特色,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的如下:
(1)具有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奋刻苦、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
(2)具有扎实的人文科学基础和较好的自然社会科学基础;
(3)牢固掌握经济学类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并了解专业前沿和发展动态;
(4)牢固掌握金融学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应用能力;
(5)熟悉金融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处理能力和一定经营管理能力;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一定的听、说、写作能力;
(7)具有一定的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研究和实证分析的能力;
(8)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变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沟通能力;
(9)了解相关领域知识,有较为均衡的知识结构,了解专业相关的社会、法律环境。
三、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逻辑学、会计学原理、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
四、学制与学位:本科基本学制4年。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就业方向:毕业后能够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各类服务组织以及政府部门从事理财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