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 析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药 学领域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控制、药品流通与药事管理、药 物临床应用与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 具有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刻苦、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
2.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和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
3. 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适应科技发展的应变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 较高的沟通能力,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
(二)知识目标要求
1. 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等药学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
2. 掌握与药学相关的化学、生物学、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一定的听、说、写作能力;
(三)实践技能要求
1. 具有熟练使用药学常用仪器的能力;具有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 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实验技能;
2. 具有从事药品研究与开发、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控制、药品临床应用和药学 服务等药学工作的基本技能;
3.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使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基本方法,了解药学学科发展的 最新进展和前沿问题;
(四)健康与社会责任要求
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培养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熟悉药事管 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药学职业道德。
三、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四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
4 年制本科培养总学分 174,其中选修课学分不低于 10 学分。
五、授予学位
经审核,符合《青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者,授予理学 学士学位。
六、核心课程
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等。
七、毕业考核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必修课、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学期、学年 课程和毕业考试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试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笔试和实 践能力考核,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的掌握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操作。凡在校四年按教学 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