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药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备中药学 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具有良好 思想道德、职业素质、创新创业意识和社会服务能力,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 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中药学专业毕业生还应具备中医药思维和中华传统文化知识,具有传承传统中 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能够从事中药生产、检验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在中 药教育、研究、管理、流通、国际交流及文化传播等行业具备发展潜能。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身心 健康,诚实守信,志愿为人类的健康工作服务。
2. 热爱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医药文化,熟知中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保健” 一体化大健康医疗模式中的重要地位。
3. 养成依法工作的观念,能以国家各项医药管理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自己的职 业行为。
4.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能力。
5. 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6. 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7. 尊重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知识目标
1. 掌握与中药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 法,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2. 熟悉中药学类专业的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
3. 掌握药事管理法律和法规,熟悉医药行业的发展方针、政策。
(三)能力目标
1. 具有运用综合理论知识,解决中药生产与应用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2. 具有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国内外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具有 阅读中医药传统文献和使用一门外语阅读相关文献的能力。
3. 具有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四)健康与社会责任要求
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 感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按照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实行弹性学制,允许最短学习 年限为学制减 1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 1 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
4 年制本科培养总学分 182.0,其中选修课学分不低于 10 学分。
五、授予学位
经审核,符合《青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者,授予理学 学士学位。
六、核心课程
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 中药药理学、中药分析、药理学、药事管理学等课程。
七、毕业考核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必修课、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学期、学年 课程和毕业考试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试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笔试和实 践能力考核,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的掌握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操作。凡在校四年按教学 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